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规章制度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一线规则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和教师全身心投入一线工作,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直属系统建立一线规则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校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一线转变作风

1.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校领导要经常性深入研究本科教育工作,落实部党组提出的“八个首先”要求。落实校长听课制度,校长、分管校领导除本人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要定期听课,其中分管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数不少于4学时。校长、分管校领导每月至少到科研一线实地调研走访1次。

2.到一线解决实际问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财务、后勤、基建、保卫、信息化、后服等部门以及教室、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服务大厅等实地调研走访,每月不少于1次,必要时现场办公。校长办公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议题,邀请学生代表列席。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办理师生来信来访。

3.定期给师生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给教职工作一场思想政治理论或形势政策辅导报告。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参加对口联系课程集体备课不少于1次,与对口联系思政课教师面对面交流不少于1次。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每年分别到堂听思政课不少于4学时。分管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思政课堂随机听课1次。

4.健全与师生“结对子”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进网络。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副书记、副校长每学年至少与辅导员、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群团干部代表等集体座谈1次。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固定“结对子”联系1个学生班级或1个学生党支部或1个学生宿舍或1个学生社团。校领导班子成员是中共党员的,每人联系1-2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5.建立党建联系点。校领导班子成员是中共党员的,除本人所在基层党支部外,固定联系1个基层党委(党总支),以及1个学生党支部或教工党支部。所联系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原则上从其联系学院或分管部门范围内确定,其中所联系的党支部原则上不从属于联系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年到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参与活动、列席会议等工作不少于2次,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或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带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

6.坚持和完善联系学院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3个学院,原则上每一任期轮换一次。校领导通过参加联系学院会议、学术活动,与师生谈心交流,现场办公、接待来访、随机听课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进行工作督促检查和牵线搭桥,指导联系学院发展建设。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年与联系学院中层干部谈心2次,分别召开1次联系学院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校领导班子成员是中共党员的,一般每年召开2次联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分析研究会。

7.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按工作分工及联系单位,每人联系5-7名专家,每学期沟通联系不少于1次。通过建立联系、问政问策、解决困难、提供服务等措施,把各方面人才团结凝聚到学校各项事业中来。

8.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民主党派组织、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是中共党员的,每人联系若干位党外代表人士,并重点联系1个民主党派组织。每年召开1次座谈会或茶话会,主动约请党外朋友见面谈心不少于1次,争取协调推动解决1个工作难题。

二、机关干部要服务一线强化主业

9.到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机关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责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和思想动态。涉及师生员工切实利益、涉及教学科研管理重大问题的文件,

出台之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听取专家意见,或组织听证会,达成共识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决策。

10.服务一线教育教学。机关部处要将工作重心落到人才培养上来,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一线教育教学改革。要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师生员工意见多的地方去,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11.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规范发文程序和完善会议审批制度,大力倡导“短实新”文风,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压减师生群众办事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大数据共享,减少重复填表,不让师生群众重复递交材料。

12.深入师生当中。每个机关部处至少联系1个学生班级或1个学生党支部或1个学生社团等,与学生相关机关部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把一半以上的时间精力放在直接到一线联系学生、做学生工作上。鼓励机关部处与教师党支部开展结对子活动。

13.落实听课制度。教务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科研院、社科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有关部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听课。

三、学院领导班子要扎根一线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4.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课堂、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到本院师生员工之中,了解教学科研等具体情况,掌握师生思想动态。要将人才培养和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组织会议重要内容。每年要就教学科研一线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15.深入师生当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学生班级,每个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要做到和学生常态化联系交流。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结合分工至少联系指导1个师生党支部,确保每个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每学期至少讲1次党课。

16.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关心解决青年教职工实际困难,合理安排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解决新聘青年教职工来校后的安居问题。完善“以老带新”“一帮一”等传帮带机制,为每名新聘青年教师安排1名德才兼备的导师,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要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新入职青年教师进行1次谈心谈话。

四、教师要坚守一线潜心教学科研

17.落实上课第一责任。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明确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课时要求,建立并执行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

18.深入学生当中。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课后要留出时间解答学生疑问,及时回应学生在学业思想上的困惑。建立教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制度,推行“学业导师”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研究生导师要自觉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19.弘扬优良学术风尚。大力弘扬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坚守学术道德,提高学术修养,静心笃志、心无旁骛地从事科学研究。科研领军人物要为科研人员树标杆、做表率,推动形成崇尚精品、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

五、保障一线规则落到实处

20.强化岗位意识。学校党政干部要一门心思抓管理,任职期间不兼任与分管工作或本人教学科研领域无关的职务,不参加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出访出差和会议活动。作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项目不超过1项。

21.加强兼职管理。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期届满继续兼职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校领导班子正职经批准可兼任与本单位或者本人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兼职不得领取薪酬。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经批准可兼任与本单位或者本人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也可在本单位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中层干部兼职按照学校兼职管理规定执行。

22.加强考核评价。要把履行一线规则情况纳入干部述职述廉述党建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必须报告履行一线规则情况。把深入一线情况作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在绩效考核中,向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倾斜。

23.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在落实一线规则中的先进典型和有益经验,多报道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一线工作进展情况,多报道师生员工的学习、研究和工作情况,形成领导干部深入师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教师潜心治学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湖南大学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上一条: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下一条:湖南大学电子公文管理规定

  • 湖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2023-01-31
  • 湖南大学机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2022-11-10
  • 湖南大学综合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2022-01-06
  • 湖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1-12-2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11-17
  • 湖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2021-07-25
  • 湖南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试行)2021-04-30
  • 湖南大学会议管理办法2021-03-30
  • 湖南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0-12-31
  • 湖南大学印章管理办法2020-12-24
  • 共39条  1/4 
    首页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