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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保密局来校检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6月18日湖南省国家保密局下发通知(湘政保明电[2013]3号),决定在全省党政机关、单位开展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保密检查。

      接到通知后,学校办公室对今年以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在门户网站发布过信息的30个部门和学院下发了自查通知,要求根据《湖南大学宣传报道保密制度》、《湖南大学上网信息保密管理规定》、《湖南大学保密审查审批制度》、《湖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湖南大学不宜公开事项》等制度要求,认真检查所发布信息是否存在泄密、涉密情况,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备查。

      7月2日,湖南省国家保密局联合湖南省教育厅组成检查组,来校对我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进行了保密检查,学校办公室、学校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参加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我校门户网站建设以及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汇报,查阅了学校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并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在学校门户网站上选取了6条信息,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保密审查审批。

      经过检查,检查组对学校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管理提出了检查意见:

      一、学校信息发布保密审批制度健全,但还要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和职责落实,要根据网站信息内容,合理分解保密审查职权,即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发布单位要负责做好保密审查,不能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必须报学校保密委办公室审查,确保学校门户网站所有信息的都有对应审查单位,落实到人、把关到位。

      二、现有保密审批流程要符合保密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彻底的现象,抽查的6条信息中,有4条是通过批量审查后发布的,没有做到一事一审。各发布单位特别是发布信息比较频繁的部门应该切实落实一事一审制,每条信息都必须经过单位保密负责人审核审批,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方可发布。

      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学院和部门保密审查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检查和考核。

      根据检查组以上意见,校保密委办公室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校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学校门户网站管理,指导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发布报批制,加强管理归口,除“公告信息”和“新闻”栏目外,各单位发布信息前须报校办公室审批。

     2、修订《湖南大学上网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门户网站和各单位二级网站的信息保密管理,明确责任分解,各单位发布的每条信息都必须有《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备查,切实落实一事一审,设计开发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的办公自动化流程。

     3、在各学院部门已报送保密审查责任人基础上,不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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