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至26日,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率调研组来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我校党委书记刘克利、副书记唐亚阳出席调研座谈会。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2010年9月1日已颁布实施《湖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制订了学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构、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规范,重点领域及党务、校务公开,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教育部《清单》发布后,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了《湖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50条为基础,细化为77条公开事项,并组织召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每项分解内容的落实单位和公开要求;同时,学校还启动了校务建言系统、信息公开网的改版等平台建设工作,交流渠道进一步创新。 唐亚阳指出,“透明度决定公信度”,强调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目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内容和形式相结合,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有效途径。 刘克利强调,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的需要,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需要,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需要。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面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是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续梅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续梅认为,我校学校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完善,重点公开事项突出,工作平台有创新、有亮点,在部属高校中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续梅强调,教育部已开出信息公开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今年10月底前即时公开信息、确保真实,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回应师生员工和社会关切,有利于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同时,她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希望我校按照教育部整体部署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还深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考察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并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