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的督查落实等作用,服务全局、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做好组织协调、公文处理、信息调研、督查督办、信访接待、机要保密、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校办公室实行对外两块牌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内一套班子(校办公室)的体制,内设党务秘书与机要科、行政秘书科、综合科、信息科、信访稳定科、外联接待科、保密管理科、合同管理科等八个科室。督查督办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档案与校史馆挂靠校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例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2.负责学校全局性、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学校重要文件和重要材料。
3.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党政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及有关事宜。
4.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职能部处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协调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7.负责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综合办公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信息、综合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发布,负责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编发《湖南大学二级单位工作半月报》《湖南大学简报》《湖南大学年鉴》等重要资料。
10.负责学校保密和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信访工作;承担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处置紧急突发事件。
12.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印信管理和使用,负责学校有关合同印章的刻制、使用管理;负责校内各单位党政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
13.负责校级授权、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的管理。
14.统筹协调挂靠单位法律事务办公室、档案与校史馆、督查督办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