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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办公室学习制度》

(已经2023年4月6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条 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支部党员学习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相结合。

第四条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政策理论。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级、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2.科学文化和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经济、科技、管理和文史哲等方面知识;《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3.业务知识。主要包括办公室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有关办文、办会、办事程序。

4.上级机关和学校党委部署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学习方式主要包括:

1.集体学习。一般每个月安排一次,由主任主持,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主题由主任确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要求,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增强知识本领、提升履职能力;学习采取集体研讨、集中收看教育专题片、办公室领导人员领学宣讲、安排科室负责人汇报或邀请专家作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

2.调查研究。立足部门职能职责,聚焦学校决策部署,围绕做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对标一流,瞄准前沿,着眼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信息报送,主动研究上级机关、兄弟高校的思路和举措,及时向学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3.个人自学。建设书香部门,厚植文化底蕴。倡导工作人员个人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自学读书活动,潜心研究理论或业务问题,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以及新媒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

第六条 学习记录与学习成果交流。

1.个人要有学习笔记或学习记录。

2.集体学习由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学习主题、时间、参加人员、讨论发言摘要等。

3.科室或个人可利用公开刊物、内刊、网络等载体,交流学习动态、经验、体会,促进互相学习。

第七条  校办公室领导人员要带头学习,做加强学习的表率。

第八条 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学习制度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学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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